集团发文要求做好冬季施工及消防安全工作

发布时间:2010-12-03

随着冬季施工期的来临,大风、雨雪等自然灾害天气增多,工程施工进入了事故的高发期。同时,阶段性的干燥天气,也加大了火灾事故的频发。为吸取上海“11·15”特大火灾事故教训,保障冬季施工安全,集团公司近日专门下发通知,要求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
通知指出,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,高度重视冬季恶劣天气下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检查巡查力度,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。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重大风险,特别是消防安全隐患,一定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方案,确保冬季生产安全。

通知要求,各项目部要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和天气变化,做好防御暴雪、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准备,保证在暴雪和恶劣天气到来时能有效应对。在大风、暴雪和强降温等恶劣天气条件下,要严禁从事各种室外、露天施工作业。在雨雪天气后,要及时清除作业面上的积水、冰雪。对高处作业人员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,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时强行组织登高作业。要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脚手架操作层防护、卸料平台安装使用、大模板支撑系统管理和临边及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等防范工作。要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,加强临时设施管理,防止因大雪积压导致临时设施坍塌造成人员伤亡。

通知特别要求,要充分认识冬季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和重要性,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大检查,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。做好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,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。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、仓库、贮罐、堆料等要合理布局,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、防火间距。加大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,在建工程特别是地下室、半地下室严禁住宿。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,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,严禁乱拖乱拉电线,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、取暖、电加热器具;严禁使用木柴、炭火、电炉或煤气罐取暖、做饭,防止发生煤气中毒、火灾事故。

通知强调,各分公司、项目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,在恶劣天气期间,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,确保信息联络畅通。对突发事故和重大异常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,保证在冬季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高效、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援,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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